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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

2013年06月17日 09:56

化工企业排污广受关注。近日,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今后新建的化工企业必须全部进入工作园区,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必须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

山西省环保厅称,山西将对化学品环境风险进行全面防控,各市将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机构,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并对辖区内具有较大环境风险和潜在危害的生产、使用、储存和排放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摸底,确定本地区重点防控企业名单,并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防控区域。

山西省环保厅将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突发环境事件潜在风险分析。新建化工企业必须全部进入工作园区。且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必须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并在后续监管中将化学品相关企业登记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环评审批、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和环保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内容,依法对不申报单位实施处罚。

山西省环保厅将重点防控企业,至少每2年开展一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工业产品符合绿色化学理念的生态设计,减少和替代累计风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的使用。推广聚氯乙烯低汞触媒技术、高效汞回收技术、铬盐无钙焙烧技术等。

此外,山西省环保厅将突发环境事件高发类和特征污染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排放纳入企业自行监测和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的管理范围,督促排放企业对特征污染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排放开展自行监测,对于不具备监测能力的企业,督促其委托相应的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定期向环保部门上报危险化学品特征污染物排放的监测结果。地方环保部门对重点防控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